华龙网讯正在小区行走的民工突然被楼上掉下的装修渣滓砸中头部,为此将业主、装修包工头和开发商统统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7万余元。昨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民工李明兵称,他以前在南坪骏逸天下小区给业主们搬运河沙、水泥等。 4月28日,他行至小区8号楼靠阳台处的入口时,天上突然掉下一块混凝土,砸中他头部。事后小区物管证明,当时只有8号楼的5-4在装修。他为此将业主熊先生和装修包工头陈刚告上法庭,开发商重庆隆鑫置业有限公司也成了被告。
业主熊先生称,事发时此楼有四五家在装修,而且自家的家装承包给陈刚,双方还签了承揽合同,合同中约定陈应安全文明施工,引发安全事故由陈负责。同时,8号楼设计存在缺陷,事发后10户业主联名要求开发商整改安全隐患。
包工头陈刚承认自己没有装修资质。但事发当天他请了5个工人装修,并没有人在阳台作业,阳台上不会掉东西。陈还申请了2个工人出庭作证。
开发商代理人却拿出规划、建设、验收等相关资料,证明他们设计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主管部门批准,不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事故的发生也与他们无关,他们应免责。
此案因各方争议太大,法庭无法当庭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判决。
晚报记者罗彬实习生吴杰
来源: 2006-08-02 0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