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转基因食品可以放心食用?
转基因食品安全将有深圳标准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获悉,深圳技术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性要求和评价》将于近日正式发布。据介绍,该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深圳市卫生局共同提出,深圳市农作物良种引进中心和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标准规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要求、评价和检验方法,将适用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在深圳市的研究、试验、生产和销售。
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今年7月,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的7位专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性要求和评价》进行逐条审阅,他们一致认为:该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情况,规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要求和评价,对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该标准首先对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评价指标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对包括毒性、致敏性、抗营养作用和非期望效应等指标进行安全性评价。其次,对食用安全等级划分进行了规定及定义。第三,对食用安全符合性评价提出了评价原则、评价程序、判定规划及评价方法等。
评审专家组认为,该规范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为政府监督、农产品质量和质量仲裁提供了依据。
将成国内首个转基因食用安全标准
据起草该规范的课题组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性评价标准。课题组专家解释说,在目前我国的相关条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食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进行食用安全评价,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也仅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生态安全性评价作出规定并出台相关配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只对转基因食品生产卫生管理作出规定,而食用安全性评价的有关标准尚未编制出台。
在查阅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计划指南》,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和欧盟委员会(EC)等机构的相关法规和规范后,课题组专家发现,这些标准大都只是些指导原则和要求,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实际的评价工作,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技术指标。
从源头监管转基因食品
该规范课题组专家、深圳市农作物良种引进中心主任周向阳表示,这项技术规范的最大意义在于能实现转基因食品源头上的监管,企业或机构在从事转基因相关项目研发的阶段就应以该标准为指导,可以少走弯路,对于管理部门来说,也便于追溯。课题组专家、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基因研究室主任邓平建认为,该规范对转基因生物产业的稳步、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课题组专家同时指出,鉴于目前国内外的技术水平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可能产生危害人类健康的未知因素尚不能提出更多的要求,因此,随着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性的研究和认识的深化,该标准将不断进行跟踪修订,尤其是在限制非期望效应方面。据悉,相关配套标准也将陆续出台。
概念
转基因食品
利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它生物物种上,使其出现原物种不具有的性状或产物,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农业转基因生物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指出,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在超市的货架上,相当一批品牌的食用油都有“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的标识。在不少人还没弄明白什么是“转基因”的时候,这些食品已悄悄端上了我们的餐桌。本报资料照片
本专题采写深圳商报记者陈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