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6年7月27日至28日,省委召开了全省换届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市、县(市)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为了让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这次换届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举措,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近日,记者就市、县(市)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问题专访了海南省委组织部负责人。
记者:这次我省市、县(市)领导班子换届在什么时候进行?
组织部负责人:我省各市、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是2003年3月至4月换届的,应到2008年3月至4月任期届满。中央近期要求,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党委换届时间,原则上集中安排在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完成,并按照先乡镇、后县(市、区)、再市(州)、然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安排党委换届时间;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步换届选举。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认真研究,决定全省18个市、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统一安排在2007年1月至2月换届,时间上提前了1年多一点。这样安排,既符合中央关于换届时间要求,又有利于换届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有利于通盘考虑人事安排方案,有利于实现各级领导班子任期内的相对稳定,有利于省、市、县(市、区)通盘谋划和协调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降低组织选举工作的成本。
记者:以往乡镇党委、人大是3年一届,为什么改为5年一届?
组织部负责人: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乡镇人大、政府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十六大修改的党章把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至4年”改为“3至5年”。最近,中央要求,从2006年起,乡镇党委执行5年任期。所以,今后乡镇党委、人大任期,执行5年一届。
记者:这次换届在扩大民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组织部负责人:在这次换届中,要以落实党员和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重点,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抓好提名、考察和选举等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新一届领导班子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适当扩大会议推荐范围,并在会议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一定差额比例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人选进行二次会议推荐。考察对象人选的确定不能少数人说了算,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时要求适当扩大差额比例。现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二是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这次换届考察我们首次引入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的方法和手段。适当扩大考察谈话范围,在考察中实行预告制,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适当扩大差额考察比例,做到好中选优。对有些拟提拔人选可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三是扩大选举环节的民主。在党委换届中,适当增加党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适当提高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在人大换届中,适当增加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名额,并适当扩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介绍内容,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记者:这次党委换届,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组织部负责人: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和执政水平,是这次党委换届工作的一个总体要求。这次换届,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来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一是精简领导班子人数。我省各个市、县(市、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人数与上次换届相比,总体上要有所减少。二是减少副书记人数。市、县(市、区)党委由过去配3至4名副书记,这次只配2名副书记,其中一名兼任政府正职,一名任专职副书记。乡镇党委也由过去配3至4名副书记,减少到只配1或2名副书记。这不仅是精简了领导人数,更重要的是减少了领导层级,有利于发挥集体的领导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政领导班子除政府正职外,党委常委与政府副职一般可交叉任职1至3名,这有利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切实解决党政领导班子分工重叠的问题。四是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年龄、提名年龄界限和职务任期,进一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推进同级干部之间的交流,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
记者:这次换届,在改革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方面有什么措施?
组织部负责人:与传统的考核办法相比,这次换届考察将运用《海南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实施办法》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及干部德才表现的综合指标体系,既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3项定量考核指标,也根据省委省政府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确定了6项专项考核指标,不仅有经济发展指标,如GDP,还有民生指标,如参保率、低保金到位率等。为防止出现“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情况,还将政府举债情况列入考核内容。二是考核评价过程更加注重民主。首次引入民意调查等新手段,广泛采集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对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在干部考核中进一步扩大了民主,这对于进一步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考核评价方法更加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程序更加规范严谨。《实施办法》规定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六个环节,内容明确,重点突出,环环相扣。尤其是突出了综合分析评价,对各个环节的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统筹考虑,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和准确。
记者:如何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运用到换届中去?
组织部负责人:近几年来,我省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这次换届,我们将把一些改革成果运用到领导班子考察和配备中去。在换届考察中,首先,我们将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民主推荐。其次,我们将把考察预告制、公示制、延伸考察引入到换届考察中。第三,是引入民意调查这一新的手段。干部行不行,看群众的公认程度,让群众说了算。在领导班子配备中,我们将把近年来我省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职务任期、任职回避、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方面的改革成果运用到这次换届工作中去。
记者:这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有什么新的举措?
组织部负责人:这次换届与乡镇机构改革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省委提出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做强市县、做精乡镇、做实村级组织”。我们将抓住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利时机,在“做精乡镇”和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步子,适当精简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选准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省有关部门还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琼海市镇级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的通知》,对换届中精简做妥善的安置工作。精简下来的干部作了政策安排。
记者:在这次换届中,采取什么措施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的发生?
组织部负责人:换届的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能否选出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发展稳定。省委一再强调,一定要加强换届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努力实现换届工作和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双丰收。这方面,省委在“严”字上动真格。第一,严格要求。省委在《关于做好2007年市、县(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意见》还没出台之前,就下发了《关于在换届工作中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对加强换届作风和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各级党委来说,设置了“四个禁区”:一是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干部;二是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三是不准突破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超比例限额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四是不准自行增设机构,随意提高机构规格。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来说,设置了“六条高压线”: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或交流的决定。第二,严加督查。最近,省委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市、县(市)领导班子换届作风和纪律检查组,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的同志参加,加大对换届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第三,严肃查处。省委特别强调要防止出现“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凡是找各种关系为个人提拔使用说情、打招呼的,都属于“跑官要官”,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实,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并严肃批评教育,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凡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其资格;在重要岗位上的,予以调整。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凡是为本人提拔使用给领导干部送钱或其它贵重财物的,一律按“买官”对待;领导干部凡是收受被提拔使用对象金钱或其它贵重财物的,一律按“卖官”行为处理。对行贿“买官”和受贿“卖官”的,一律先免去现任职务,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