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换届为契机 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买官卖官”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说明一些地方在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中还存在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还没有与制度建设、体制建设等结合起来。 其核心问题在于干部任用方面缺乏民主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据统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近年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已有2000余件,并陆续有新规出台。2002年7月,中组部就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出通知指出,《干部任用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从今年先后通报的十几起典型案件来看,虽然《干部任用条例》已经颁布了4年,在个别地方贯彻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一些地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或者因为失职渎职导致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并且造成恶劣影响。
有关专家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还并不十分完善,相关的监督也有待加强。当前,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在选人用人上要扩大民主范围,要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意见。今后各级选人用人上要多走群众路线、畅通社会公众意志的表达渠道,要通过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来避免在提拔干部时少数人说了算的坏作风,还可以防止出现跑官要官、卖官买官等腐败行为。中央最近颁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增加了民意调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环节,各地要在换届中认真执行。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构建起更有力的预防机制。当前,尤其是要科学界定“一把手”的职责权限,科学合理地对其权力进行分解和调整,防止把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于一人,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同时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使程序成为权力违规运作不可逾越的屏障。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资金运行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权力比较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重点部位上,必须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要贯彻执行好中央组织部今年2月下发的关于干部监督的《意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中央的要求,此次换届要以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重点,抓住提名、考察和选举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今年以来,中央已着手构建和完善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制度体系,包括前不久出台的5个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法规文件,对于做好换届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体现到换届工作中,以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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