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买车买房
沈阳大学经济学院两领导受审
据新华社沈阳8月1日电记者范春生沈阳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林凤彩和原党委副书记王旭晖,因被控挪用公款罪,7月31日双双站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指控,林凤彩挪用公款11万元,为自己购买轿车,王旭晖则被指控挪用公款10万元,为自己购买住房。2001年7月30日,林凤彩任沈阳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个人私自决定,以购买设备的名义,从本单位取出一张金额11万元的转账支票,付给辽宁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捷达牌轿车供自己使用。2002年,林凤彩分3次将该款全部归还单位。2005年4月,林凤彩任沈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期间,与王旭晖合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决定将本单位的10万元公款供王旭晖个人购买住房。今年3月,王旭晖将该款项全部归还单位。
在庭审中,林凤彩对他的行为进行辩解说:“用公款买车,是为了方便院里工作。但由于办理审批手续麻烦,就落在我的名上了。”
不过,对于林凤彩这一说法,沈阳大学方面则表示,学校不允许各学院配车。如果学院要用车,可以向学校车队提出申请。
对于私自决定将公款10万元借给王旭晖一事,林凤彩辩解道,他不知道公款不允许借给个人。
王旭晖在庭审中表现沉默,对被指控的事实表示“没异议”。
此案的庭审进行了4个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