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君威车祸时安全气囊没打开
死者家属质疑车辆质量状告生产销售商
法制网讯 通讯员崇宣 记者李松见习记者黄洁季先生的儿子季忠林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生了车祸,但由于汽车的安全气囊没能及时打开,季忠林失去了最后的生还机会。 对此,季先生始终怀疑儿子驾驶的别克君威车存在质量问题,为了给死去的季忠林讨个说法,近日季先生将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告上了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2005年9月,季忠林在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别克君威轿车。2006年2月7日,当季忠林驾驶该车行驶在江苏省扬州市区的京沪高速公路上时,不慎与一辆重型载货卡车发生追尾,季忠林当场死亡,车上其余五名乘客也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报废。经过鉴定,发生车祸时季忠林驾驶车辆的车速为146公里(正负5%),交通部门确定季忠林应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后,车祸的一些细节引起了原告季先生的注意,发生事故时季忠林驾驶的别克轿车安全气囊并没有充气展开,而且安全带还发生了断裂,季先生认为这些都是车辆的质量问题。
对此,季先生在起诉书中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首先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明确对由他们销售、生产的别克君威轿车配置安全气囊的相关资料进行说明,并提供书面文件。比如,明确解释《别克君威轿车用户手册》中提示的“中等至严重碰撞事故时”“下面碰撞到某种物体”的具体含义,以及“气囊是否应当充气”的标准等。其次,季先生还要求法院确认,第一被告销售、第二被告制造的事故轿车,安全气囊存在质量缺陷,该车为不合格产品。
对于季先生的起诉,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解释说,自己公司所销售的别克君威轿车都是从正当渠道购进的,都是通过有关部门检验认定的合格产品,自己作为销售商已尽到了足够的谨慎义务。原告称该事故车辆为不合格产品,缺乏足够依据。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也表示,自己公司制造的别克轿车都是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车辆,每辆车都有合格证。在没有权威部门的认定前,原告主张该车为不合格产品没有依据。
在审理的过程中,车辆的制造商上海通用公司认为通过事故车的模块可以了解到气囊系统的工作状态,提出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国家机动车检测中心将数据模块取出封存,由该中心对出事时安全气囊未打开的原因进行鉴定,并就认定该次事故中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出具相关鉴定结果。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