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31日,本报刊登了“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交通违法行为抄报单位的第一期名单。名单上的31家被抄报单位对自己员工“走机动车道”、“不按信号灯通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有何反应呢?8月1日,记者采访了被抄报单位中的市政府汽车修配厂。
市政府汽车修配厂职工韩某,因在非机动车上安装动力装置被交警抄告单位。此事引起修配厂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位负责生产的顾姓同志告诉记者,几天来厂里一直开会研究这个问题,对韩某也要做出一定的处罚。“韩某正在写检讨书,将在会上做出检讨。同时,我们也会对他进行一定的罚款。我们还要通过此事教育其他职工,不要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还说,韩某在被抄报单位之后对单位处罚并没有任何不满的情绪。相反,他已经将自行车卖掉。韩某说,“以前对驾驶非机动车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就给自行车安了个助力装置。现在知道改装自行车根本就是违法的,就干脆把它卖到农村去,彻底断绝今后再次违法的可能。”(靖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