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2日电(记者 李嘉)家住广西柳州市荣军路的覃某,因为与妻子出现感情危机而想出了“歪点子”--炮制法院民事调解书“吓唬”妻子,以便在吵架中取得“优势”。日前,这名51岁的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被刑事拘留。
虽然覃某与妻子韦某已经结婚27年并生育了一子一女,但最近两人在生活和感情上的摩擦却日渐增多。今年7月26日,韦某偶然从覃某的随身挎包中翻出一份令她瞠目结舌的“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称:夫妻协商离婚,婚生女由覃某扶持,韦某每年可以探视婚生女一次。
令韦某纳闷的是,自己从来没有因为离婚问题与丈夫闹上法庭,法院也没有通知她参加相关诉讼,但这份“调解书”上却盖有柳州市鱼峰区法院的公章和校对章,落款时间为2000年10月3日。
满腹狐疑的韦某带着这份“调解书”找到鱼峰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反映情况。审监庭庭长到法院档案室调档,没有发现这个案件,遂将此事报告给院领导。院领导迅速指派院监察室进行调查后发现,“调解书”上具有文号不对、公章上有8个壮文字母错误。鱼峰区法院初步断定这份调解书是伪造的,立即向警方报案,将覃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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