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200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 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自治区60周年大庆献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举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工作,回顾总结自治区60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于团结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维护边疆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开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的七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把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与“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安全”的开展各种庆祝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生动展示自治区6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励全区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团结拼搏,努力为构建和谐内蒙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上来,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既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及早规划和提前安排好庆祝活动的各个项目,确保各项庆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又要鼓足干劲、加快发展、扎扎实实地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既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年来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全区各族人民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又要注重解决现实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既要隆重热烈,充分展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胜利成果和各族人民的时代风采,又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克服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借大庆之机搞形象工程。
二、以经济社会发展丰硕成果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
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关键,是把各族人民群众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热情引导到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来,以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06年底全区要完成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努力使农村牧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要把发展经济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推进农牧业结构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进一步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要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建立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今明两年乡镇机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都要基本到位。要落实好各项支农资金和农牧业补贴资金,逐步建立对化肥、柴油等农资直接补贴制度,2006年用于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要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教育事业,进一步普及和巩固农村牧区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措施。要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到2008年底前基本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完善农村牧区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和灾民救济制度,明年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并探索建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完善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场所和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要加快农村牧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已确定的工业发展基地,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要推进工业建设项目向开发区和园区集中,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实施名牌战略,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在能源重化工业项目建设上,2006年要重点抓好准格尔哈尔乌素、扎哈淖尔露天矿等大型煤炭基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白音华四号露天矿、胜利东二露天矿等煤炭项目前期工作。2007年开工建设伊泰酸刺沟煤矿、蒙泰不连沟煤矿等项目。要继续加快呼伦贝尔直送辽宁360万千瓦坑口电站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准格尔电厂三期、东胜热电等电力项目的项目建设和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巴音杭盖、辉腾梁等5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国家级太阳能利用示范基地的前期工作。要开工建设呼伦贝尔至辽阳、蒙西电网至京津唐第二条外送电通道、霍林河至沙岭等送电通道项目。加快建设神华集团180万吨甲醇、大唐多伦46万吨煤基烯烃等续建项目,新开工建设伊泽矿业180万吨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乌海海吉氯碱二期扩建等项目。2006年争取建成博源联合化工一期60万吨甲醇、亿利集团一期18万吨聚氯乙烯等项目。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要尽快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行清洁生产,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尽快将一批城镇、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包钢、包铝、乌兰水泥和蒙西工业园区等已经列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要加快煤矸石、粉煤灰、低热值褐煤、冶炼渣、化工渣、矿山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步伐,实施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废水资源化项目、共伴生矿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各地区都要做好节能、节水、节材和节约用地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每年降低5%的目标。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自治区60周年大庆将给第三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调整和完善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步伐。要以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为依托,围绕基地建设和提升城镇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发展大中城市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不断扩张规模,提高层次和水平。要重点发展商贸流通、运输物流和餐饮业。商贸流通业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物流业要有效整合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加快建设一批重点物流基地和区域性物流园区。餐饮业要适应居民餐饮消费社会化和旅游消费扩大的需要,加快民族餐饮等特色产品开发。旅游业要借60周年大庆之机,加大对外开放和对外宣传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加快大型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开发精品旅游线路、特色旅游品牌和产品,提升旅游景点档次,提高吃、住、行、游、购、娱的整体服务水平。房地产业要加强一级市场调控,积极开拓二级市场,推动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社区服务业要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金融业要积极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搞好农村牧区信用社改革,培育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积极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扩大股票市场融资份额。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力度。加强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保险业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拓展市场,提高覆盖程度和保障水平。信息服务业要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和政府、企业、社会的信息化进程。积极引进国内外软件企业,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中介服务业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快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方面,要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2006年确保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面积600万亩,退牧还草面积2700万亩。水利建设方面,2006年要抓好绰勒、三座店、美岱昭等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德日思宝冷水库、龙口水利枢纽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引绰济辽”一期、“引哈济锡”、红吉、红花尔基、毕拉河口知文德根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2006年全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2007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350万亩。铁路建设方面,2006年新开工建设大同至包头电气化改造、包头至惠农铁路电气化改造、滨洲铁路海拉尔至满洲里复线等重点项目,建成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全区铁路通车里程达到8058公里。2007年新开工建设阜新至西乌旗、白云鄂博至满都拉、白音华至乌兰浩特、通霍线改造等重点项目,全区铁路通车里程达到9080公里。公路建设方面,2006年要继续抓好呼和浩特至东胜、赤峰至通辽等公路续建项目,新开工建设110线临河绕城公路、包头至树林召、赤峰至平庄等重点项目,建成国道208线二连浩特至赛汉塔拉一级、白音察干至丰镇高速和国道304线鲁北至通辽一级公路,新增公路里程1000公里以上。2007年新开工建设国道109线大饭铺至十七沟、国道302线乌兰浩特至白城等重点项目,全区公路总里程达到8.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00公里。民航建设方面,2006年要继续抓好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完成鄂尔多斯机场和海拉尔机场扩建项目,开工建设阿尔山机场和赤峰机场迁建项目。2007年新开工建设二连浩特等机场项目,使全区民航机场数量达到11个。要积极抓好60周年大庆的配套项目建设。新建改建19个边境旗县供水管网432公里,日新增供水能力11.3万吨;全面完成26所旗县级蒙医院的建设任务;为“三少民族”贫困户建设砖木结构住房7400户,新建房屋面积41.6万平方米;确保内蒙古博物馆、乌兰恰特大剧院、体育馆、呼和浩特机场等8项大庆标志性工程在大庆前建成使用。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呼和浩特市作为迎庆活动的中心,是展示自治区各族人民精神面貌、展示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窗口。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每一个项目都和呼和浩特市关系密切。因此,首府城市建设一定要科学规划、突出特点、注重内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确保2007年实现首府“大变样”的目标。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区建设,完善城市水系、园林绿化、街区道路绿地布局,全力打造城市品牌形象。要加快推进自治区“60年大庆”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力度,亮化楼宇道路广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努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要把营造良好的大庆氛围和提高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确保大庆在呼和浩特的圆满举行,也要让市民过上一个整洁、文明、祥和的节日。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呼和浩特市的城市建设工作要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区直机关和驻呼单位要自觉维护和执行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整体规划要求。各盟市要继续按照突出发展大城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方针,走符合我区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大城市要加快现代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提高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培育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城镇群,推动赤峰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发展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口岸城市,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小城镇要以旗县所在地为重点,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注重实效、强化功能的要求,抓好扩容提质,成为繁荣农村牧区经济、转移农村牧区人口的重要载体。各地区都要科学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今明两年在呼、包、鄂及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天然气普及化。城市要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发展集中供热,加强污染源治理,中心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市场化机制,推进产业化运营。要逐步加大投入,增强城市绿色空间,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生态环境。
三、认真做好自治区“60年大庆”筹备工作
自治区“60年大庆”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庆祝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早谋划,提前安排,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把自治区“60年大庆”办成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和各族人民欢迎的庆祝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是自治区“60年大庆”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各盟市要建立相应的大庆筹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自治区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做好本地区的迎庆工作。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大庆筹备工作协调联络机构,加强与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迎庆组织领导机构的沟通联系。
自治区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抓紧研究制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明确大庆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落实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从各自职能出发,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方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精心安排好各项迎庆活动,努力形成迎接大庆的工作合力。
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的首府,是自治区“60年大庆”的主要活动地,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为自治区“60年大庆”提供良好的活动环境和服务保障。其他地区要在安排部署本地区迎庆工作的同时,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自治区统一开展的各项大庆筹备工作。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协调指挥,按照自治区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对“60年大庆”筹备工作有关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和服务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要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善设施条件,合理规划线路,提高服务档次,做好迎接国内外宾客的各项准备工作。民航、铁路、公路客运部门要提前制定方案,全力做好调度和运力安排,确保自治区“60年大庆”期间交通顺畅。
(二)营造良好的迎庆环境。隆重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一定要在全区形成喜庆的氛围。
维护稳定是确保庆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基本条件,稳定出了问题,其他工作做得再好都是空的。各级公安、武警、安全部门要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体系,健全救援处置应急预案,抓好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克服模糊认识和麻痹松懈情绪,扎扎实实地做好和强化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净化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群体上访等问题,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早发现并彻底根除安全生产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庆祝活动期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紧密围绕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报道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牢牢把握舆论导向,营造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要大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内蒙古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成功实践,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当前我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政治稳定、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把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伟大实践、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到千家万户,动员和引导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各地区要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要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围绕建设文明内蒙古和迎接60周年大庆总体目标,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市民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提升全体人民的道德水准和人文素质。商场、饭店、旅行社等单位要切实改善经营环境,开展文明礼貌教育活动,提高服务接待水平。交警、城管、环卫、运管等部门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机场、车站、公交、出租车等窗口行业要加强文明礼貌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的教育培训和开展岗位标兵活动,切实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60周年大庆,不仅要让人民群众看到自治区60年来发展的辉煌成就,更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和实惠。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要在解决农牧民饮水问题、开通乡村道路、完善农村电网、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发展民族教育、改善农牧民就医条件、加强农牧区文化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城市居民收入等方面,扎扎实实的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其重点是: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今明两年要下决心解决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矛盾,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要在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提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比重,力争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要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监督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合理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
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6年要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2007年新增就业21万人。要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2006年基本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有一人就业。要研究建立针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人群的就业专项援助制度,今明两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问题。2006年争取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40万人,失业保险22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300万人,职工工伤保险125万人,生育保险105万人;2007年五项社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41万人、223万人、315万人、150万人和115万人。从2006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水平。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结合生态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战略和扶贫移民工程,今明两年每年力争使700个贫困村(嘎查)实现整体脱贫。
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卓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自治区60年大庆献礼。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