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亿元 行贿县委书记128万
四川一厂长领刑13年
据新华社 记者任硌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审结原汉源金属总厂厂长彭遐谋行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
1996年10月至2004年12月期间,为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在被告人彭遐谋的授意下,汉源金属总厂、汉源再兴有限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法向社会公众吸收集资款共计1.04亿元,支付集资款利息492万元,涉及1600余人。
1998年中秋至2004年期间,被告人彭遐谋为帮助企业逃避审计处罚、偷逃税款和违规减免电费,先后以“过节费”、“乔迁费”、“资助费”等名义分别送给时任四川汉源县委书记汤福锦、县长谭正宇、副书记白然高128万元、11.5万元、7万元。
(责任编辑:梅智敏)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