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李京华)曾经在法庭上暴露其“仇富”心态,在抢劫时将清华大学一名年仅35岁的女教授熊女士杀害的庞茂升,2日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看到关于宝马车撞人的报道后,我觉得有钱人太张狂,就想法教训教训他们。”怀着这种“仇富”心态,庞茂升开始选择他认定的有钱人进行抢劫和敲诈,他在同一栋居民楼内作案3次,杀死1人,勒索钱财7万余元。
检方指控,2005年12月26日晚,庞茂升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里的一居民楼内持刀抢劫,在遭到反抗后,持尖刀将35岁的熊女士残忍杀害。此前,2004年12月,庞茂升在同一栋居民楼内,持刀进入杜先生家中,抢走人民币7万余元。之后又两次写恐吓信向杜先生夫妇勒索12万余元未得逞。2005年12月30日,庞茂升向这栋居民楼的王女士写恐吓信勒索5万元没得逞。
另外,2005年5月4日晚,庞茂升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停车场内将车主王某的帕萨特车窗玻璃打碎,将一封恐吓信放置车上,勒索3万元未果。此后,庞茂升又采取恐吓信形式敲诈天津市一家医院12.1万元,同样没得逞。
今年29岁的河北省南皮县农民庞茂升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根据其供述,他1996年从老家出来,先后到过天津、深圳等地上学和打工。2004年,他来到北京,第一次抢劫杜先生,是因为看到杜先生开一辆宝马车,便认定他是个有钱人。他看到熊女士平时开一辆本田车,于是在熊女士晚上独自回家时,伸出罪恶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