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2日讯
(记者光明实习生易桂琴)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出让的两份规范性文件从8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土地出让要先定房屋销售对象和价格,此条规定在海口业界引起强烈反响,与开发商的态度不同,普通市民表示欢迎,他们高兴的是开发商在拿地前楼盘就被定了价,漫天要价、销售乱涨价难了。
定价格让开发商骑虎难下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没有特别明说,但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出让的两份规范性文件毫无疑问是为落实“国六条”而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将套型建筑限制、开工、竣工时间、销售对象、价格限制等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
对于这一规定,海口开发商普遍表示对自己影响太大。有开发商指出,如果拿地前就定了房价,对他们的来说首先是拿地时就要考虑到将来销售能否赚回成本。因为开发商的收益主要是靠卖房来实现的,房价定低了,他们在拿地时就要考虑承受能力,不敢轻易出手,这也会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土地收益。从海口实际看,主管部门定的房价应该就是在城市商品房均价左右,就目前来说将不超过3100元每平方米。但现实是有的开发商中小户型已远超过这个价,到时主管部门若按规定重罚,开发商越来越难做了。
市民乐看房价不能乱涨
与开发商的态度不同,海口普通市民对此表示欢迎。住在海甸岛五西路的海大一位教授告诉记者,他所住的小区以前开发商拿地很低,开发商开盘时定的房价2500就偏高了。不久后附近的美丽沙高价挂牌出让,周围房地产升值,开发商销售尾盘时又涨到3200多。他比别人才慢了两个月,多花了近10万。如果当初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就规定了价格,那开发商就不敢这么大幅度地涨价。记者随后从市国土部门了解到,如果开发商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销售价格等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从而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用地预申请对开发商是利好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规范中增加了用地预申请环节,这是以前没有的。这在香港被普遍采取,被称为“勾地”。比如海口今年计划新增供地300公顷,其中房地产供地指标90公顷内,有很多地块已列入用地指标。但由于政府对市场的信息了解也是一个过程,政府不一定了解哪块地何时推出较好。如果有单位和个人对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如果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就可以及时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这位负责人表示,用地预申请可预防未来土地出让出现价格不正常或“流标”现象,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保持平常心态,这对于海口房价的稳定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文件规定的国有土地出让要先定房屋销售对象和价格,到低如何执行他们也在等相关通知。有关细则近期可能会出台,必要时地方也可能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