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密布控破获天津市首例“体内藏毒”案
18个毒球隐藏在身体内,稍有不慎便会有生命危险。尽管如此,在利益驱使下还是有人为追求高额利润,铤而走险用身体藏毒的方式贩运毒品。日前,南开缉毒民警在市公安局缉毒处及市局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破获本市首例通过“体内藏毒”的方式运输、贩卖毒品的案件,缴毒174.62克。 3名嫌疑人以经营美容美发厅为幌子,大肆从云南向天津“走货”,目前已悉数被刑事拘留。
今年春节过后,南开缉毒民警在调查中获悉,一名叫“王金龙”的男子常在盈江路附近出现,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小零包(一般为0.1克左右的微量毒品)。民警随即采取行动,通过蹲控、秘录的方式固定了证据。在向市刑侦局缉毒处及分局领导汇报后,专案组迅速成立并决定将该团伙“连根拔除”,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一大队和王顶堤派出所全力配合。进一步秘密侦查,确认“王金龙”为化名,其真名张某,现年33岁,2000年因贩毒曾被判刑,出狱后尚未上户口,现重操旧业,肯定是想“做大做强”。进一步监控发现,该张某的窝点为南开区盈江路“拯救美容美发厅”,另外在附近小区还有租房处。另据有关线索表明,“拯救美容美发厅”的女老板史某现年30岁,与张某系同居关系,很可能也参与了贩毒。有吸毒人员到“拯救”来拿货时,已经开始直接找“老板娘”交易。另外,“拯救”的美发师李某也十分可疑。至今年6月,前期侦查已基本结束,专案组只需弄清毒品入津的方式。然而,这一求解过程却十分艰难,缉毒民警先后将专人送货、物流、邮寄等多种方式否定。根据情报,张某曾飞往云南“旅游”,极可能是购毒,但其回来时行李十分简单,另外行李藏毒也根本不可能通过机场安检。利用“排除法”一一排除,缉毒民警最终基本确定,张某系采取“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
7月22日,张某再度飞往云南,并第一次带上了美发师李某(20岁,辽宁人)。缉毒民警秘密“护送”二人至北京机场,并与云南缉毒警方联系。张某二人到云南后开始与上线联系,未曾想上线携带毒品穿越中缅边境时,被边防人员查获。张某被迫开始重新寻找货源。7月27日,二人购毒后乘飞机返回北京。缉毒民警决定采取行动,除对“拯救”窝点及张某租房处布控外,还派专人前往北京“接机”。晚9时许,张、李二人回津并打车返回“拯救”,在二人与司机结账的一刹那,缉毒民警迅速将二人包围抓获。在美发厅门前观望的史某一并落网。在民警监控下,嫌疑人张某从体内排出用特殊材料包装的“毒球”11个,系120.40克毒品海洛因;第一次充当“工具”的嫌疑人李某从体内排出“毒球”7个,系54.22克毒品海洛因。张某等3人对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交代以前还曾多次贩毒,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刑拘。警方进一步收网,将近10名吸毒人员抓获,至此,本市首起“体内藏毒”方式贩运贩卖毒品案件成功告破。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