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孙嘉明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犯罪案,抚顺市300余名副局级以上官员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49岁的孙嘉明曾先后担任或兼任抚顺市收费局副局长、抚顺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稽查大队大队长、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公室(简称“执法办”)主任和抚顺市财政税收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 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孙嘉明在上述任职期间,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计399.7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计273.7万多元,实际占有261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0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检察机关认为,孙嘉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表象上看,这不是一场符合预料和期待、相当成功的反腐倡廉教育现场会。孙嘉明当庭表示对四项指控“有异议”。在随后的法庭调查中,孙嘉明当庭翻供。公诉人质问:“你与此前的供述不同是什么原因?”孙嘉明回答:“当时头脑不清楚,我有些说得不对,今天说的是对的。”昨日14时许,孙嘉明案的庭审告一段落,整整一天的时间也仅仅完成了对孙贪污罪指控的法庭调查。“他在调查起诉阶段表现得非常老实,供认事实也比较全面。”一位曾经参与孙嘉明案调查的办案人员说,“当庭翻供出乎意料。”而正是这样的“出乎意料”,揭示出一个实质性的看点,未经任何“导演”和“策划”的庭审现场会才是最真实的现场会,才是最具说明力和震撼力的现场会。
我们不妨在脑海里过一过“电影”,每当一个地方发生腐败“灾情”,总是要层层级级开会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是必不可少的;上级部门下发专门文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将不知重申过多少遍的禁令纪律再重申一遍;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或递交绝不搞腐败的承诺书;规定领导干部在年终不仅要述职而且要述廉;邀请领导干部的配偶开会;每逢节日纪检监察部门就给党政干部发送反腐倡廉的短信;有的地方专门挖掘历史人文资源,搞廉政旅游专线,让领导在黄金周也不忘记反腐;等等。而效果最实际、最真切、最发人深省、撼人心魄的莫过于贪官那内心独白式的忏悔和身临其境的参与庭审现场的旁听。
贪官在庭审现场一反常态的装糊涂,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查处腐败案件,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哪怕是到了起诉审判阶段都会费经周折,没有充分的证据很难办成铁案。二是贪官的狡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旁听者以怎样的心态来旁听。作为组织者,可能会为此次“庭审现场会”的效果而感到不满意,但是更应该看到,让旁听者看到一个完全真实的庭审是法治进程的必然。笔者这里建议,今后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官员腐败案件都公开审理,或进行网上视频直播,让社会公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这也是营造反腐倡廉氛围的一种途径。 (责任编辑:游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