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通道将被封堵
70住户面临永远走虎门
如果前面的通道被封死,春城路286号的70住户将被迫永远走狭小的后门,并且他们将面临生活垃圾转运曲折和消防安全的隐患。为了争取过路权,他们上街打条幅抗议其他单位的封堵隔离行为。
上街抗议通道封堵行为
昨天上午,数十男女老少打着“还我家园”的条幅出现在春城路日新立交桥旁。他们是春城路286号的住户,之所以有这样的举动,是因为他们多年来一直使用的通道即将被XX公司封堵隔离。
在春城路286号住宅楼前的通道地面上,有两道被切割机划过的直线痕迹,据了解,过道前面的XX公司曾数次欲动工为其办公大楼封堵,隔离后面的住宅楼,但屡遭70住户的强烈抗议,为此,双方也没少发生过激烈的口角和小规模的肢体冲突。
住户们反映,他们在这里的住房是从昆明XX旅行社那里购买的,并且都支付了配套设施(即通道)的费用,多年以来,他们一直使用着住宅楼前的通道。如今,的XX公司就要对通道进行封堵隔离,这样的结果是,他们将永远只能通过后门出入,由于后门的通道相当狭小,自家的车辆出入很困难,而比轿车大的多的垃圾车、消防车都将被挡在住宅楼外。日常的生活受到了防碍,而一旦发生火灾的事故,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将得不到保障。
法院判决难解通道争端
在口角争执和肢体冲突不断发生的过程中,70住户、XX公司和XX旅行社之间进行激烈的讼争。
官渡区人民法院2005年9月9日判决:在合理通道未解决之前,70住户有按原通道通行的权利;由XX公司对原通道恢复原状、排除防碍。该法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除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堵塞通道。后来,XX旅行社出面解决住户的合理通道,对被XX公司限制过的通道进行拓宽,并且在住宅楼与XX公司办公楼间修筑了一堵隔墙,可是隔墙很快被坚持使用原通道的住户推倒。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3月30日作出的判决书认为,XX旅行社拓宽的通道占用了XX公司的土地70平方米。依据这一事实,XX公司主张在自己的土地使用全范围内进行隔离设施。
住户为维护自己的通道权利而坚决抵抗他人封堵隔离,XX公司在自己的地盘上有权任意处置,两者都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出面,矛盾依然难以解决。
XX旅行社既是70住户住宅楼的出卖方,有是XX公司办公楼所占土地的转让人,面对两方客人通道矛盾的升级,其左右为难,但其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该旅行社的一名负责人这样说:“住宅楼和办公楼所占的土地是分别申请的,也就是是说产权不属于同一个,两块土地之间有明确的界线,XX公司的行为没有过错,住户们应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通道问题。”
记者 陈楠/文 刘凯达/摄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