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
徐工被外资并购并不可怕
本报记者 秦旭东
实习记者 孔祥武
北京报道
外资并购不是那样可怕。7月旬,王志乐对记者说。
他的话多少有点出人意料。
因为此时,传出商务部牵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企业规定》即将发布。该规定被认为是对外资并购行为再施“紧箍咒”。
王志乐现任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自2001年起每年主编《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报告》。王的态度是:“行业发展出问题应当从我们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要把责任统统归于引进外资。”
应该允许外资进入
《21世纪》:你曾说过,封闭比把外资拉进来更危险。那怎么看待大量龙头企业被外资控制?
王志乐:关于徐工的并购,我觉得被凯雷收购也好,或者最终被卡特彼勒收购也好,就算由外资控股,也是变成了一个中国的外资企业,它是中国企业群体的一分子。运行受中国的法律规范,受中国政府的管理。
《21世纪》:但很多人的观点是,大量国外直接投资会垄断中国市场,这样很容易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王志乐:如果通过并购,外资企业形成行业垄断,那么我们可以通过相关法规约束。我们应当对国家管理和约束外资企业的能力有信心。
是否垄断主要看这个企业是否运用其优势地位限制竞争。从我的调查看,目前有少数行业存在某外资企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的情况,但还没有真正形成垄断。
现在真正的垄断企业多是国有企业。国家在市场准入上有限制,是行政造成的,应该允许外资、民营企业进入。这样对中国的产业安全最有利。
过度保护国有企业不可取
《21世纪》:大量外商直接投资是否造成目前中国企业核心技术缺乏?比如有些品牌消失,有些行业被外资控制,特别是国有企业。
王志乐:我的调查发现,很多国有企业恰恰是通过和跨国公司合作发展起来,提高了竞争力。西安电气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该公司通过和日本三菱电机合资,和ABB合作,引进消化吸收跨国公司的技术,并且进行了再创新。在短短十几年里发展起来了,成了国内行业老大。
与跨国公司合作出现问题往往是我们的企业管理体制没有深入进行改革,企业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缺乏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动力,一些人甚至躺在合资企业上睡大觉。企业没有搞好,或者行业发展出现问题应当善于从我们自己身上寻找原因,而不要把责任统统归于引进外资或者归于跨国公司的“阴谋”。
《21世纪》:过去我们确实一直不余遗力吸引外资,但是新近修订《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反垄断法》、颁布限制外资进入装备制造业、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您如何看待这些风向?是不是个拐点?
王志乐:这个拐点的出现是非常合理、符合逻辑的。我们在积极吸收外资的同时应当强调提高外资质量。
但我们对外资的引导必须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不应当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强制的行政干预。
政府该做的是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保证国企、民企、外资三个方面军的公平竞争和合作。我们不能排斥一类企业而扶植另一类企业,也不能使用原来惯用的行政干预的办法。过度保护国有企业是不可取的,从整体看,效率高成长快的企业恰恰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竞争的压力,民营企业竞争的挤力往往是国有企业成功的动力。
另外,政府信息应该越来越透明,一项政策出台前,应该征求多方意见,民营企业有它的利益,国有企业有它的利益、外资企业有它的利益,都是正当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做好裁判员,找到各类企业利益的平衡点。
《21世纪》:就你的了解,外商对《反垄断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有什么反应?
王志乐:就我的了解,他们对《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只是要求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反垄断。
对两税合一,反应不一,有的跨国公司老总说没什么,只要是公平的我们可以接受。有的公司要求有个过渡期,因为当年做战略规划、投资计划是按照原来的税法做的。
不要以为被人收购多严重
《21世纪》:不过,很多人在反省,内资企业缺乏自主产权和有影响力的品牌,我们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低端,长久来看这缺乏可持续的竞争力。
王志乐: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问题,要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到国外收购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我调查过两个典型的案例,一个上海的上工申贝公司,2005年收购了德国的DA公司。一个是北京第一机床厂,收购了德国的科堡机床厂。这两家德国企业都是行业的隐性冠军,技术世界领先,拥有核心技术和世界著名品牌。收购以后,品牌、技术专利以及工厂和研发中心都属于中国企业了。这给我的启发是,在全球化条件下,股权是流动的,资本是流动的,所有权也是流动的。你今天可以收购我,我明天也可以收购你;你在国内收购我,我也可以在国外收购你。不要以为目前被人收购了是多么严重的事。
《21世纪》:你认为应该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度以达到利益和政策的平衡?
王志乐: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调整现在的政策,对所有的外资优惠转变到特定产业和特定地区的优惠,比如鼓励外资往西部走,对一些产业如高新技术产业给与优惠,而符合条件的内资也可以同等得到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