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8月2日电 记者江宝章报道:福建省台办、福建省交通厅今天上午在福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交通部批准,从即日起《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
福建省交通厅新闻发言人马继列称,《暂行规定》的实施,为全面实现海峡两岸海上直接通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同时也对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发展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暂行规定》指出,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的运输管理由福建省交通厅实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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