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渝中区中山一路银中大厦两家住户的相邻权纠纷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楼下的认为楼上邻居挂在窗外的拖把滴水溅进自己炒菜锅里,影响身体健康,提出每人每天一元钱经济损失索赔。拖把滴水惹官司
该大厦21楼住户叶先生称,住在22楼的唐女士改变房屋结构,把厨房和厕所进行了对调,唐家厕所的下水管道经他家厨房顶部穿入他家厕所,侵占了他的合法空间。 关键问题在于,唐家把拖把挂在厕所墙外,滴水顺着墙落在叶家的厨房窗台上,从而溅进叶家炒菜锅里。叶家为此吃了不少含脏水的饭菜,给家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
叶称,他是2001年4月入住,入住不久,就发现溅水现象。叶向物管公司反映过,但一直未得到回应。两家也为此协商过,但未达成共识。为此,他将楼上邻居和物管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唐家恢复房屋原状,物管公司督促唐整改。邻居拒绝改结构
22楼唐女士当庭拒绝恢复原状。唐称,她在叶家接房之前就改变了厨房和厕所的位置,而且开发商同意了的。对于拖把滴水问题,她请清洁工每周做一次清洁,不可能老是发生滴水现象。而且在叶家提出滴水问题后,他们就把拖把放在室内滴干后才挂在窗外,不可能一直滴水。如果平时存在滴水情况,可能是楼上住户的空调引起。
重庆耀翔物业有限公司(下称耀翔公司)也拒绝了叶的请求。耀翔公司称,唐家改变房屋结构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接手该大厦的物管事务,所以唐家的房屋改动不应由他们公司负责。接到叶先生投诉后,耀翔公司也向唐家致函要求整改,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尽到了职责。每天索赔一元钱
昨日,叶先生提出了5400元的损失索赔,并要求唐女士和物管各承担一半。叶称,拖把水炒菜对他全家造成身体健康和心灵的伤害,他们经常感到身体不适,但因没有经济条件,无法到医院检查就诊。赔偿金的组成是这样计算的,他家共3人,按照每人每天一元钱计算,从2001年5月1日到今年的5月1日,共5年时间,就是5400元。
唐女士称,赔偿要有依据。叶家人如果因拖把滴水造成身体伤害,就要拿出医院检查的病历,治病的收费依据等相关证据。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庭未当庭判决。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吴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