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液化气钢瓶全面实施塑封
早报记者江海苹
本月起,市民在购买液化石油气钢瓶时要看仔细了:钢瓶上要全面实施塑封,并加贴防伪标志。这样才能保证购买到的液化石油气质量检验合格,充装重量有保证。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近期下发了《泉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封口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泉州地区所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对充装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面实施塑封,并加贴防伪标志。泉州市城市燃气管理站杜副站长介绍说,制定该规定,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泉州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和充装质量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更好地服务市民。
《方案》规定,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审定后的设计方案,各自联系塑封套或塑封帽的生产厂家,组织生产塑封套或塑封帽。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分销站点一律停止对外销售无塑封和未标贴防伪标志的液化气钢瓶。
据介绍,7月6日至8月6日是钢瓶阀门塑封的推行阶段。8月6日过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对钢瓶阀门塑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实行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分销站点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