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疾控中心受贿窝案拷问疫苗供应“一个窗口”模式
本报记者邢少文发自广州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疾控中心多人受贿案昨日迎来首场庭审,该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控诉,罗耀星在担任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免疫规划所所长、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先后接受四家疫苗生产企业贿赂金额共计1118.5万元。罗耀星对受贿金额供认不讳。
四大生物制品研究所卷入
广东省疾控中心共有10人卷入了此次贿赂案,涉案金额达2242万元。中国六大主要的疫苗生产商,竟有四家卷入行贿,涉及面之广令人震惊。
根据检察机关的控诉,罗耀星利用其在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疫苗采购、推广及审核货款回笼和支付的职务便利,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共计收受贿赂款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罗耀星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在行贿者中,包括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这四大疫苗生产企业皆脱胎于卫生部,隶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连同成都、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中国一、二类疫苗的主要供应商。
“经销商在推销疫苗时就习惯性给我钱,钱越来越多,心就越来越怕。”庭审中,罗耀星说。据起诉书描述,罗耀星是主动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的,并将藏在出租屋里的近1200万元赃款悉数交代。
而据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罗耀星的出事最先源于一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向广东省纪委举报,罗耀星要求该企业送钱,并要求在采购该企业产品后再次给其“返利”。
“一个窗口”模式之祸?
该案引起外界对广东省疾控中心首创的疫苗供应“一个窗口”管理模式的质疑。
据了解,在2000年之前,《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省只能由省级卫生防疫站统一供应疫苗。但当时广东省疫苗管理非常混乱,不同单位、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个人都可经营疫苗。没有质量保障,出了接种副反应,根本查不清供应源。
罗耀星接手免疫规划所之后,妥善处理各单位利益,建立起了全省疫苗由“省—市—县—乡镇”逐级供应的“一个窗口”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各市只要提出疫苗需求,省疾控中心就可以送到。这一模式后来为卫生部所赞许,被称为“广东模式”。
然而,正是这种模式,使得疫苗规划所对众经销商而言“权力极大”。罗耀星在庭审中称:“因为我们是负责全省的疫苗供应,经销商便主要通过我们来取得经济利益。”
去年5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国家放开了原先由省级疾控中心垄断的疫苗供应体制,允许除设区的县外,各级疾控机构直接向经销商采购二类疫苗。
但广东各地市强烈要求在财政不能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之前,全省还是维持“一个窗口”模式。据悉,广东省卫生厅已经与省药监局着手二类疫苗供应体系的深化改革。“全省即将全面放开二类疫苗经营,疾控系统将不再统一供应二类疫苗。这样一来,广东省绝大多数疾控中心一半以上的收入可能就没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