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正式颁布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昨日,市政协举行八届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学习市委《实施意见》。市政协主席虞荣仁强调,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市委《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协工作实践中去。 市政协副主席马时雍、施锦祥、蒋福弟、鲍世甲、俞国庆、韩国熹、郁嘉玲等参加。
今年2月份,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文件颁布后,中共杭州市委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学习贯彻活动。7月下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于八月初正式颁布。主席会议学习会上,与会者一致表示,这次市委出台的《实施意见》,是继市委[2003]17号文件后,又一个指导我市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03年市委出台的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17号文件,走在了全国和全省的前列,得到了全国政协、省以及兄弟省市的高度评价。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时间之快,力度之大,内涵之丰富,在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新的亮点,再次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必将极大地推动新时期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市委在一届任期内,先后两次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充分表明了市委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虞荣仁强调,市委《实施意见》的颁布,既为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学习市委《实施意见》是全市政协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广大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文件,力求在领会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其次,认真贯彻,加强研究。要把中央[2006]5号文件和市委《实施意见》作为履行职能的指南,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第三,明确使命,发挥作用。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倍加珍惜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发展机遇,倍加珍惜崇高使命,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在服务全市“四大建设”中,在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主席会议还听取了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对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记者张寅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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