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力 罗蒙 万难)亮明警察身份后,举枪制止歹徒行凶,谁知却遭到7名歹徒疯狂报复。昨日,7名行凶歹徒在市一中院被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主犯李果死刑、主犯曹学川无期徒刑,其余5人分获4~11年不等有期徒刑。
两主犯一死刑一无期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李果、曹学川、龙黎、简勇等7人致陈一死亡、柳杨重伤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决主犯李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曹学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龙黎、简勇有期徒刑各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余3人分获4~6年不等有期徒刑。此外,7人还赔偿陈一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13196元,赔偿柳杨医药费、护理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66815元。
一主犯当庭提出上诉
法庭宣判后,被告人李果当庭提出上诉,其余6人也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而陈一的母亲黄女士也以“曹学川判轻了”为由,表示要向检察院申请,对刑事部分提出抗诉。
饮酒带枪属违规
在昨日的一审判决书中,首次对警察陈一携枪饮酒如何定性,是否应承担责任给出答案。
判决书中认为:案发当日,被害人陈一不是执行公务,其携枪饮酒属违规行为,但陈一是在简勇语言挑衅,龙黎提啤酒瓶欲打柳杨的情况下拔出手枪的,其目的是为制止龙黎等人的违法行为;在被各被告人殴打的情况下,陈一表明警察身份后,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未停止,仍继续对陈一和柳杨进行殴打、刺杀,导致陈一死亡、柳杨重伤的严重后果,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才是导致本案激化和扩大的主要原因。因此,陈一在纠纷的过程中无过错。
新闻回放
年轻警察护枪被砍死
去年9月19日凌晨2点,邻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缉毒警察陈一一行5人(3女2男)在合川涪滨路一大排档吃夜宵,用完餐几人正准备离开时,旁边的两桌人突然对着和陈一同行的3女孩大声吆喝:“妹儿,过来喝酒,耍一下噻!”柳杨便趁着酒劲跑过去和对方理论,之后,双方发生争吵。
争吵中,对方有人拿出砍刀,向柳杨猛刺过来,柳杨倒地后,陈一赶紧跑上来扶他,并掏出配枪大喊:“我是警察!不要乱来!”对方在听到陈一亮明身份后,反而更加亢奋,一群人冲上去拼命抢陈一的手枪,由于陈一舍身护枪,来不及躲闪,其身体多个部位被砍,后在送医途中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