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8月2日电 记者周立耘报道:通过手机发送黄色短信是否构成性骚扰?这个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日前在湖南有了定论。7月31日新修订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全国率先明确界定了性骚扰的范围和表现形式,对女性大讲黄色笑话、滥发黄色短信的人,都将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这个《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违反法律、伦理道德以具有淫秽内容的行为、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妇联主席冯湘保介绍,之所以要明确界定性骚扰,是因为部分妇女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遭遇各式各样的性骚扰,特别是具有淫秽内容的信息,通过手机、网络大量传播,给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虽然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未界定性骚扰的范围和形式。
针对这种情况,湖南省人大年初把《实施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并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调研、举办论证会,多方征询意见,九易其稿,最终将性骚扰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湖南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段成钢介绍,当前,职业场所、新兴企业、服务行业是性骚扰的高发地带,因此,《实施办法》还规定: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实施办法》一公布,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女士说,与她同办公室的一位男同事经常在她面前说些色情笑话,还给她发送黄色手机短信,让她感到恐惧又没辙。她表示,有了《实施办法》,今后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尊严。
针对性骚扰举证较难的问题,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龙提醒广大女性,可以保存侵害人发来的信件、电子邮件等书证,监控录像、谈话录音等视听资料,以及暗示性礼物、色情光盘等物证。此外,女性如能预见可能遭遇侵害行为的,可以提前准备好录音、录像设备。
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由于《实施办法》明确了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职责,他们将在单位内部明确解释构成性骚扰的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查处性骚扰事件,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 2006-08-03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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