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安全法制宣传力度 推动依法治安重典治乱
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高端访谈本网记者 王斌 靳华
经过精心准备,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与协助下,本报开辟的《安全法制》专栏终于和大家见面了。 在栏目开办之际,记者就安全法制宣传及相关领域的焦点、热点等有关问题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进行了专访。
李毅中高度评价了法制日报社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合作。他说,《法制日报》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法制主流媒体,是党和国家在民主法制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当然也是安全法治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肩负着宣传和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安全法制》专栏的开办,对于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法制秩序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李毅中指出,目前,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一些业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造成恶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危害,性质十分恶劣。他说,加强安全法制建设,必须在法律的贯彻执行上动真从严,要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严惩事故直接责任者,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推动依法治安、重典治乱。
李毅中表示,新闻媒体要加大安全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安全生产所做出的努力,宣传可信可学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及其先进经验,揭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激励先进,鞭挞落后。必须改进事故信息管理处置工作,要在坚持和完善事故逐级上报制度的同时,保持媒体记者反映问题、群众举报等信息渠道的畅通。各地要抓紧查处已经发生的事故,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他说,在山西“5·18”事故以及近来发生的其他一些瞒报事故,能够迅速被揭露,相关媒体和群众的举报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强调,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媒体的反映和群众的举报,及时查证。
李毅中说,要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完善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责任考核。大力宣传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宣传“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今年6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案对安全生产刑罚条款,做了多处修改和调整。其中第134条修正之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为6个月,最高期限为15年。修正案第139条新设立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就大大加重了对不法分子的惩处力度。
李毅中表示,刑法修正案的公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刑法修正案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特别重大事故,都要依法认真查处,尽快结案。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仅要严惩事故直接责任者,同时还要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要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对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以行政“不作为”追究责任。
对于联合执法问题,李毅中说,由中纪委牵头,高检、高法、监察部、司法部和安监总局参加的督察组,从今年六月底开始,陆续到辽宁、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十省市,对近两年重特大事故党纪政纪、刑事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中纪委、监察部把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纪、政纪追究条例,列为工作重点,会同安监总局加快起草工作。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安全生产领域的混乱现象,尽快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安全法制》栏目隔周四本报十一版刊出)(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