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好镇级人员、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今年5月起,龙口市将镇级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龙口市印发了《关于镇区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由市财政统一发放的通知》,并组织召开各镇区街财税所长(财政局长)及工资负责人会议,专题布置这项工作。
二是严把人员编制。该市编制部门为各镇(区、街)需纳入财政统发人员进行重新核编,对核查出的不在编人员、混岗人员等一律不得纳入这次统发范围。
三是建立工资档案。人事部门对统发人员的工资进行逐一核定,对极少数原发放有误的工资予以纠正,对扩大享受范围的特岗补贴予以清理;根据编制及工资核对情况,对各镇(区、街)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微机,进行电子化管理;同时,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对住房公积金基数也进行了逐一核对。多管其下,确保了此次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四是确保及时发放。此次纳入统一发放的人员涉及13个镇(区、街)共计1370人,月需资金255万元,全年工资总额约3459万元。市财政部门指定有关银行为此次统发工资的代发银行,为统发工资人员开设工资折、卡,保证了各镇(区、街)人员在该银行各网点都能及时领取工资。
从目前情况来看,工资统发后的运行情况良好。首先,能够保证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兑现,有效杜绝了欠发工资待遇问题;其次,减少了中间环节,减轻了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人事和财政部门对单位人员、工资变动情况的动态管理,改善和加强了政府宏观管理,减少了“吃空响”现象,增加了工资发放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通讯员周曰武 任庆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