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申美)昨日下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首次进行了分组审议。电厂、水厂等能源单位的职工能不能无偿或低价用电、用水?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对于这种“免单”行为应立法限制。
一年多消耗一座千万吨煤矿
据省发改委主任李晓东介绍,目前我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高于全国0.26吨,相当于多消耗掉一座1000万吨的大型煤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远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火力供电耗煤高出国内先进水平17.3个百分点,水泥综合耗能高出33.3个百分点,合成氨综合耗能高出39.5个百分点。在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耗占全部耗能量70%左右,大量的煤炭消费加剧了环境污染,也使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我省能源利用率缘何相对较低?原因有四:一是与许多地区相比,我省能源价格相对较低,许多企业乃至全社会缺乏节能的紧迫感。二是执法主体不够明确。部门之间、省市之间节能职责不清、重复管理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针对依法核准、备案项目的节能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规定。四是节能宣传教育和科技研究、开发及推广力度不够。
部分产品将制定能耗限额
目前,我省煤炭、石油生产的回采率仅为30%和20%,能源开采中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必须从根本上予以遏制。所以在草案中设置了“合理开发能源”一章。其中明确要求“煤炭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矿井设计批准的开采顺序进行开采,鼓励复采边角残煤,开采极薄煤和石煤,禁止只在厚煤区和易采区开采。”此外,在节能管理方面,草案还规定禁止新建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技术落后、能耗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省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电力职工用电怎能不掏钱
作为能源经营单位该如何厉行节约呢?草案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能源经营单位应当在能源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防止浪费和减少损失。此外,省人大财经委在审议中还提出增设一条:即“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或者实行包费制”。同时还建议增加相应的处罚条款。丁全德委员在审议中说,现在一些电力职工家中没有煤气、天然气等其他能源,家里取暖、做饭全都用电,但是却不用交一分钱电费,这等于把成本计为消耗,添加到每个普通群众身上,因此必须予以限制,必须对其实行分户计量。
城市路灯要用新型节能产品
节约能源涉及方方面面。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每个人、每个行业都应承担起一份责任。吴宁委员说:“拿西安的绕城高速公路来说,完全可以在凌晨2点车辆稀少以后,关闭1/3的路灯。”此外,提请审议的草案中明确规定:城市街道景观灯、路灯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及商业广告照明设施应当采用新型节能产品,安装节能控制装置。餐饮、娱乐、旅馆等服务行业,应当采用节能设备和产品。此外,企业应当制定节能计划,实行能源成本核算,并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取得节能效益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可以从每年所节约的能源价值中提取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