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犯罪证据用上多媒体张北
新报讯记者张北“被告人原本是一个外表出众、谈吐优秀的小伙子,有着幸福的家庭,却不能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矛盾,采取了自焚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触犯了法律,自己也被烧成重伤……”昨天,在市河西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公诉人入情入理的公诉意见让面目全非的被告人白某禁不住流下悔恨的泪水。 这个一年前“凯旋门商场内汽油浇身自焚案”的炮制者在造成购物群众恐慌、商场被迫停业的后果的同时也终因自己的极端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多媒体展示的犯罪现场图片,时隔一年看来仍然触目惊心。
检察机关指控称,现年35岁的被告人白某2002年时曾在凯旋门大厦内的一家足疗店工作,在此期间,白某与凯旋门百货公司的副总经理冯某某相识。后经冯某某帮助,自2004年2月起,被告人白某被凯旋门公司聘为保安员,尔后又承租了凯旋门大厦一楼的一处商铺,开始经营“小白足疗店”。在经营期间,被告人白某与冯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于去年8月13日提出辞职。后被告人白某多次找冯某某解决该问题并索取曾经给冯某某优惠的足疗保健服务费10万元,冯某某一直避而不见。去年8月17日晚19时许,被告人白某从加油站购买五升装汽油一桶后,携带汽油及打火机来到凯旋门百货公司卖场二楼扶梯口处,再次通过电话找冯某某解决问题,因没有达到与冯某某面谈的目的,被告人白某于是将携带的汽油浇到自己的身体上,并叫嚣“如果冯某某五分钟内不下来他就点火”,造成商场内顾客及营业员的恐慌,被告人白某不顾公安民警及商场保安员的劝阻,持打火机点燃身体上的汽油,公安民警及保安员用商场内的灭火器几秒钟内将火扑灭。白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白某伤情构成重伤。
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使用了多媒体演示技术,包括案发现场图片、证人证言、案件来源、被告人供述等全部证据资料都通过大屏幕出示给了法庭及旁听人员。公诉人的公诉词让被告人、辩护人及全体旁听人员都感到了强烈震撼。“如果被告人的生命没有得到及时挽救,被告人的妻子将失去丈夫,而被告人的女儿又到哪里去找父亲?如果没有及时扑灭火势,引起了火灾,又会有多少个无辜的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如果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矛盾,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的公共准则将如何维持?”
据了解,法院将于近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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