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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工作人员在询问小男孩情况。 本报记者 陈康 摄
本报讯 (记者陈康)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市公安局海府路派出所,了解前一天收留的乞讨残疾小男孩情况,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当晚民政部门都拒绝接收,派出所没有吃住条件,当晚就把三名流浪者及这个残疾小孩给放了,还交待三名流浪者要好好照料残疾小男孩。而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陈处长闻讯后,认为这样做不妥,海口市救助站应当先收留下来。
派出所:无奈放走残疾男孩
海府路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那三名男子是以拾荒为生的流浪人员,遇到两个残疾儿后,就收留他们,并让他们通过乞讨过活,乞讨所得钱财都用于两残疾男孩生活所用。他还说民政部门都不接收,只好让流浪者带回残疾小男孩过着继续乞讨的生活。
海口市福利院:不符合接收条件
2日上午,为了证实海府路派出所所说当晚民政部门都不接收的说法,记者采访了海口市福利院邓院长,邓院长向记者解释说,福利院只能接收被不良父母遗弃的婴儿。像这个残疾小男孩算是儿童,不符合福利院接收条件。既使有特殊情况的,也需要上级民政局批准签字同意后按程序接收,并不是说社会上或公安部门一送来就要收下,照这样下去,福利院怎么容纳得了,况且现在就超负荷容量,我们也感到为难。
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主要担负跨省接送
记者又来到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采访,有关负责人说,当晚海府路派出所确实把这个残疾小男孩送来过,根据该中心的实际情况,残疾小男孩不说家庭住址,生活又不能完全自理,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只是个临时救助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接送跨省流浪救助对象,找不到家庭住址的流浪儿童,该中心没办法送返其家庭,也没有长期收养的条件。
省民政厅:海口市救助站要接收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陈处长接到记者的反映后感到吃惊,接照本报所报道的情况,民政部门不应当拒绝。但派出所将残疾小男孩直接送到福利院和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按照两个单位的职能和接收条件不能直接接收,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应当送到海口市救助站,海口市救助站是无条件要先接收的。
海口市救助站:当晚没有人来要求救助
随后,记者又与海口市救助站邓站长联系核实当晚派出所是否送残疾小男孩被拒收。邓站长说,当晚值班人员没有看到有人来救助,也就不知道派出所送过小孩子来。记者又返回海府路派出所反馈省民政厅意见和海口市救助站的情况,派出所负责人说:当晚我们找了福利院不收、海口市救助站没有人值班,又与市长热线联系,都不管用,就把那几个人都放出去了。
8月2日中午1时左右,记者找到大英天桥下,看到残疾小男孩又在街头乞讨。海口市救助站接到记者电话,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小男孩身边,小男孩却总是不说话,两名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没办法,便返回去了。目前,这名残疾小男孩仍在街头乞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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