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药监局一分局被中纪委查办
原因:借更名挂牌之机索取涉药单位赞助费
本报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以内部明电的方式发出《关于严肃查处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 通报说,最近,中央纪委、陕西省纪委、西安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了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以下简称长安分局)借更名挂牌之机,索取涉药单位赞助费的严重违纪问题。
通报指出,长安分局借更名挂牌之机索取涉药单位赞助费的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新闻媒体曝光后,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损害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声誉,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及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力量,迅速查清了事实。为严肃纪律,教育有关责任人和广大党员干部,根据党纪、政纪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西安市纪委决定,给予长安分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该问题媒体曝光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长安分局清退了全部赞助费和礼品,并向相关单位赔礼道歉。
通报指出,严禁政府机关利用行政权力以各种名义索要、收受行政相对人钱物,是中央三令五申的规定,是政府部门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的部门,更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但长安分局党组漠视党纪政纪,班子集体研究,借更名挂牌之机,索取涉药单位钱物,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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