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记者王先敏实习生刘倩)精神病人突然发病急需入院,家人欲取钱为其交纳住院费时,却不知道其存折密码。昨天,此事发生在渝中区望龙门,小蔡拿着母亲杜某的身份证去我市某银行取钱时吃了闭门羹,银行要求他找法院开证明才能取钱,但渝中区法院却称,法院无职责开证明。
小蔡告诉记者,8月1日上午,小蔡见母亲精神反常,决定将她送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但2500元入院费和每月240元生活费让小蔡犯难了:家里唯一一笔万元存款由母亲保管,他无法知道密码。昨日上午,小蔡持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自己的身份证等来到该银行望龙门储蓄所取钱,银行员工表示,他们不能直接取钱给小蔡,而需杜某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找回密码。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蔡只能让法院为密码进行公示催告后才能取到钱。
对此,渝中区法院有关人士称,他们无职责为一个取款密码进行公示,法院也无法作为案件进行受理。
重庆鸿都律师事务所刘英律师认为,如果小蔡持医院证明在银行仍取不到钱,可主动向法院申请,在证明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要求法院判决其为母亲的监护人,根据法院的判决,小蔡再到银行取款。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8-03 1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