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全晓书 刘晓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官员3日指出,目前北京市正投入近千亿元实施第十二阶段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在3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通过采取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北京市去年实现了日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3%的目标。
李新民说:“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环保总局将逐步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淘汰废旧车辆。同时,还会与中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就减少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协调与合作。”
李新民说,为保持北京地区空气质量,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工地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已经启动了首钢调整搬迁、北京化工厂停产等工作。据介绍,2005年北京市将继续加强煤烟型污染控制,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49台,对27家单位的81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治理。从2005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全部供应符合国Ⅲ标准要求的油品,加强在用车管理,完成更新淘汰老旧出租车2.8万辆、老旧柴油公交车3900多辆,更新的车辆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