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刘浦泉)“对半年内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品种和产区,六个月内禁止其产品进入北京市场销售。”从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将增设一道蔬菜市场准入“门槛”,对销售不合格蔬菜实行品种退市和产区退市。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外埠和本市基地蔬菜进入北京市批发市场的应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主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基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申请进京的外埠蔬菜基地(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品应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相关认证。蔬菜经外埠批发市场进入北京市批发市场,应提供外埠批发市场出具的销售凭证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未经认证的蔬菜进入批发市场,要出具县一级政府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各批发市场应按照蔬菜产品质量保证情况划分基地经营区,制备明显易辨的标志用以区分不同生产基地。
据了解,北京市各批发市场将与农业、工商检测部门实行检测数据网上传输,同时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蔬菜和包装规范的品牌蔬菜进场交易。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基地进场交易和有追溯标识的蔬菜进场交易将予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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