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交通厅长石发亮千万赃款“买”来无期徒刑
(记者欧阳林 通讯员童鹏程
易绍政)昨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河南省原交通厅长石发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2年期间,石发亮利用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之便,多次帮单位或个人承接工程出面“打招呼”,先后23次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现金、房产、家电等,合计人民币1497.423万、美元48万、港币35万。 案发后,上述款、物已悉数退还。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能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石发亮简历:
石发亮先后任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南阳地区行署副专员,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8年5月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正厅级),2000年5月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2002年10月,经河南省省委同意,河南省纪委对石发亮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