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村支书不理睬自己的母亲与别人发生争执,顺义农民张某就雇人将村支书打成轻伤。昨天,顺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赔偿村支书2万多元。
25岁的张某是顺义某村农民。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之前张某曾因犯罪入狱,出狱还不到5年再次犯罪,法院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同时鉴于他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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