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 (记者 李杰) 昨日上午,汉中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10起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据悉,截至目前,汉中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8件92人,其中商业贿赂案件48件50人,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8件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发布会上通报的10起商业贿赂案件是:①侯小力受贿案:侯小力在任汉中市食品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法人代表期间,于2003年至2005年,在对本单位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中,为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开发权、减免相关税费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他人贿赂17万元。②朱志华受贿案:现年57岁的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朱志华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单位职工住宅楼修建工程和本单位与他人合作办医过程中,先后收受他人贿赂5.6万元。③张学军受贿案:大唐略阳发电厂原供应科科长张学军,在为单位采购材料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0次收受他人贿赂24.6万元。④汪有强受贿案: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汪有强,在本单位与汉中市世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作办医过程中,先后14次收受他人贿赂7.5万元。⑤王怀德受贿案:汉台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王怀德,在任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期间,先后3次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⑥王云峰受贿案:省机械工人技术学校原校长兼党委书记王云峰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⑦杨贵荣受贿案:佛坪县文教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贵荣在校建工程中,先后3次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⑧刘玉龙受贿案:省移动公司汉中分公司原人力资源部经理刘玉龙在基建工程中,先后18次收受他人贿赂15.1万元。⑨孙泽平受贿案:汉中铁路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孙泽平在为单位采购日常化验试剂过程中,先后11次收受汉中某公司行贿款7.6万元。10李恒福受贿案:现年64岁的李恒福曾任汉中地区邮电局副局长。1996年在原汉中市邮电局4号住宅楼修建工程中,李收受承建方行贿款3万元;1997年至1998年,在原汉中市邮电局公寓楼修建工程中,他又先后两次收受承建方行贿款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