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8月3日电记者赵婀娜报道: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天津市所辖农村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对免收学杂费的区县,除按照“一费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为了让教育收费这个“热点”问题不“热”,天津市摸索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治理、预防”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打造长效机制的一整套工作方法。
天津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持证收费,并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的资金统一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加强内部审计,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已经形成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学校公示牌、收费通知单、代收费结算公告等方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开的收费公示制度。
天津市已经基本形成了由教委、纠风办等7个部门组成的管理主体,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加行政监督的多重监督体系,以及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取信于民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教育规范收费制度实行多方参与、多头监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和违纪人员,即进行责任追究和严肃查处。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是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也是使群众对教育事业满意的根本措施,”天津市教委副主任林炎生说。正是按照这样的工作思路,在天津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教育系统已经连续两年名列第一,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2006年,天津市又提出了“实现教育收费的举报量、违规金额同比下降,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的学校达100%,使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