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液化气站被质监局强制统一安装流量表,质监局下一步准备按流量收取钢瓶检验费,此事在承德引起当地液化气经营者的广泛关注和争议,该市质监局被指是在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目前,已有行业协会向承德市政府法制办递交了建议修改文件的建议公函,承德市法制办已受理。
出台文件引发争议
今年5月15日,一份题为《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一转发至承德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立即在该市液化气行业引起广泛争议,“通知”中所附的由承德市质监局和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作的意见》中的下一步对钢瓶检验收费的问题成为众议焦点。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该“意见”是为了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而制定的。“意见”中规定对于钢瓶检验费的问题,按用户自愿的原则,采取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用户自己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交纳费用。一种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检验,费用按充装量交纳,具体收费标准为5KG钢瓶0.4元/瓶,15KG的1.2元/瓶,50KG的4元/瓶,此种收费由液化气站在充气时与液化气款一并收取。充装站据实际销售量(以流量表为准,每吨80元)及时足额交纳检验费。为此,承德市还出台了《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每个液化气站的流量表都要由市质监局购置、检定、安装,4900元的费用由各液化气站负担。“方案”要求各液化气站要在规定期限内统一安装,不按要求安装的,将“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对于这样的规定,一位液化气站的负责人表示,“不安装流量表,液化气站只有关门大吉的份儿,谁敢说半个‘不’字?这纯属职能部门倚仗职权从商户身上乱‘拔毛’”。
经营者眼中的文件
据了解,目前承德市包括各县区有液化气站65家。许多液化气站都对“意见”表示不满。一位液化气站的负责人分析说,所谓的两种收费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因为第一种,个人一次性交纳费用的,交了款后,再到液化气站灌气时,因为液化气站由质监局按销售量每吨80元收了费,液化气站肯定还要将相关费用加在灌气者身上。这样用户就等于重复交纳了检验费。肯定没有人采用这种交费方式。而第二种收检验费的方法,这位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对液化气用量较大的行业如餐饮业,每店每2天使用1瓶气(15公斤),一年就充气180多次,每充气一次缴纳1.2元检验费,一年需缴纳检验费216元,四年累计需缴纳864元。而按国家有关规定4年检验一次只需缴纳26元,餐饮店需多缴838元,够检30多个钢瓶的费用了。如果就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按一年使用6罐气(15公斤罐,两个月1罐)计算,一年要交7.2元的检测费,4年检验期总共缴28.8元,比实际检验费多缴了2.8元。根据市质监局所说的全市共有钢瓶70万只左右的数据,如果假设这70多万钢瓶都是家庭用的计算,四年里质监局就要多收费近200万元,更何况实际上要远远高于这个数目。质监局无疑是最大的赢家。
行业协会建议修改
据悉,文件出台并引起争议后,宽城满族自治县液化气行业协会向承德市政府法制办以文件的形式递交了建议修改函,建议市政府对文件中的进行修改。该市政府法制办于6月15日向该行业协会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在记者进行采访时,该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制办正在审查这份文件,在没有形成文字材料前,不便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而在昨日记者电话采访承德市质监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时,对方表示,之所以出台了这份文件,是想更深入地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最终实现钢瓶托管。对于液化气经营者所反映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引起争议的文件中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他们会认真对待,将在执行文件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逐一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