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陈国营)“为成安县招商引资的种种优惠政策吸引和被县领导招商的诚意所打动,我们千里迢迢从大连来到成安县,和县政府签订了协议,并定下项目用地,可谁知现在有人要在上面开发房地产……”来自大连的客商贾先生见到记者后,向记者倾诉起来。
贾先生是大连丰阁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03年在成安县招商政策的感召下携带千万元资金来到该县,租赁工厂开工生产黑肥,并于2003年12月28日与成安县政府签订了《邯郸市风华黑肥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协议书》,这份协议载明:由风华公司(指邯郸市风华黑肥有限责任公司,下同)投入资金,由成安县政府提供土地联合开发黑肥;风华公司采用一次性征用的办法征用位于成安县富康路北段东侧的25.482亩土地。成安县政府负责办理合法征地手续。协议还明确约定,风华公司在征用土地后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成安县政府负责征地后处理因征地产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发生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协议签字后,风华公司将100万元的土地款和青苗补偿款汇入成安县国土资源局的账户。
风华公司采取边生产边建设的方针,经过积极努力,其生产的肥料逐渐为当地农民所接受和欢迎。2004年年初,贾先生听说成安县工商局要在自己的项目用地上建设单元房,老贾很快找到县领导反映,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工商局没有开发。之后,县法院又举意在此建造家属楼,之后不知什么原因也不了了之。
2004年9月,当时代表成安县政府在协议书上签字的成安县常务副县长张臣良告诉贾先生说,中央关于土地的政策越来越紧,征地手续很难在短时间内办妥,并劝老贾将征地款和青苗补偿款暂时收回。贾先生只好收回了部分土地款,而其中几万元已经作为青苗补偿发给了被征地群众不能收回。在退地时贾先生做了一个关于自己没有放弃征用这块土地的说明,并称征地用的近百万款项专款专存,随时等待拨付。
2006年6月,贾先生看到在自己将要征用的土地上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他急忙找到有关领导,可施工并未受到的影响。
近日,记者来到成安县国土资源局采访,该局用地股股长侯连彬告诉记者,之所以没有按照协议将土地征用下来,是因为被征地群众意见很大,当问及现在的施工要建何物时,侯称要建蔬菜批发市场。而记者来到工地询问时,得到的情况是,这里要开发别墅式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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