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29日,是赵海菊永远难忘的日子。
这一天,她在《信阳日报》上读到这样一条消息:《勇救战友舍生赴死军校学员陈心良为救战友光荣牺牲》。
文章说,8月29日,石家庄陆军学院一大队三中队学员陈心良,在奉命和战友销毁过期某型火箭筒练习弹发射管的装药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火药突然起火。 危急时刻,陈心良向前冲一步,一把将战友从燃着的药堆前扯向身后,而自己却被烧成火人,光荣牺牲。9月15日,陈心良被总政批准为“革命烈士”。
读着报纸,赵海菊被深深地感动了。她按照报道中的地址写了一张明信片,收信人是“陈心良烈士的父母”。时隔不久,赵海菊收到了陈心良父亲陈启彬的回信,信中除了感谢之外,更多的是失去儿子的痛苦。看完信,赵海菊哭了4个多小时。当天,她给烈士父母寄去了100元钱。
转眼春节到了。赵海菊萌发了去烈士家看看的念头。腊月二十七晚上,她带着丈夫、儿子租车来到莲花村。烈士双亲丧子的凄凉和孤寂,深深地震撼着赵海菊的心。站在陈心良的遗像前,她许下了诺言:“心良,你为国尽忠而不能为父母尽孝,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姐姐了,我会替你关心、照顾好两位老人的生活。”
从此,陈心良烈士的父母成了赵海菊最牵挂的人,冬天想着买棉衣,夏天惦记买单衣,天寒了送点炭,天热了送些西瓜。有一次,赵海菊带着两位老人买衣服,精挑细选,营业员羡慕地说:“你们真有福气,有个这么好的闺女。”当得知赵海菊并非是老人亲生女儿时,营业员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可能,不是亲生的能这样待你们?
8年24个传统节日,赵海菊只有一个春节没能去看望两位老人。那是2001年冬,赵海菊骑自行车摔了一跤,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她只好让丈夫代自己去看望两位老人。
素不相识,非亲非故;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人对此有些不理解:照顾烈士家属是政府的事,你操那份儿心干吗?对此,赵海菊很平静:“人心都是肉长的,烈士是为了国家而牺牲的,烈属政府有义务照顾,普通人同样有义务关心。要说我图啥,我就是想宽宽他们的心,让烈士父母也能像正常人一样享受到正常的儿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