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晏传平张慧记者王腾)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昨天,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受伤的方贵生、李仲胜、刘思文3人,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共计5000元的赔款。这是合肥市为见义勇为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来,首次兑现发放的赔付。
据了解,为见义勇为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我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见义勇为者在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不少见义勇为者不幸受伤甚至身亡。虽然政府给予了很大关心,但受伤后的治疗费用或身亡造成的家庭困难,仍难以根本解决。为弘扬社会正气,合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分公司达成协议,由见义勇为基金会不记名向保险公司支付小额保金。这样,一旦见义勇为者出现伤残等情况,保险公司就可以按人身意外伤害赔偿。
根据协议,从2005年9月1日起,合肥市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都将享受到见义勇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最高赔付额达2万元。牺牲者保险赔付额一般为2万元,伤残者视情况不同,给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保险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