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冯文战通讯员刘鹏)自己本是短期租住别人的房子,却冒充房东将房子长期租赁给他人,以此诈骗租金。8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警方提醒:求租房屋时,一定要核实房东的真实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据介绍,太原本周发生一起利用租赁房屋实施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一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先在某宿舍区短期租赁了一套房屋,之后以房东的身份约受害人见面。在与受害人商谈租赁事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长期租赁可以优惠房租等为诱饵,诱使受害人交纳了长期租金,得款后迅速潜逃。数天后,真房东上门收房租,受害人此时才发现租房给自己的“房东”原来是个“冒牌货”。
警方提醒,房主在租赁房屋时,应该核实租房者身份并签订租房协议,还应及时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这样既利于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也封堵了不法分子利用上述手段实施诈骗的途径。租房人在求租房屋时,应该注意核实“房东”的身份,以免被假房东收取自己的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