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盲!”8月3日上午8时许,在和平区中华路太原街路口,一位大学生在横穿马路被交警纠正时,竟如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
当日上午7时许,记者与值勤交警一起在中华路沿线纠正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此时,在中华岗到沈阳站沿线的各个路口,都有交警值勤,因此整条马路上,行人横穿现象较少。但在商贸饭店门前路段,由于路两侧存在多个公交车乘降站,横穿马路的行人相对较多。
当日上午8时许,一对看上去有20多岁的年轻情侣,在北方图书城门前路段横穿马路,被交警拦住。
“为什么拦我?不是有那么多人横穿马路吗?还有,这路边的栏杆有缺口,不就是让人走的吗?”年轻情侣中的小伙子拿“不是”当理说。“你懂不懂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你学过《交通法》没有?”交警问。“别跟我说这些,我是法盲!”小伙语气强硬。
根据规定,交警要就男子的违法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实行抄告,该男子称自己是沈阳某大学的学生,但没带身份证也没带学生证,交警决定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核实其身份。
在和平一交警大队,冷静下来的年轻男子终于向交警承认了错误。他自称叫刘某某,于洪区人,父母以卖菜为生,自己在沈阳市某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开学上大四了。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王禹哲刘慧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