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例放射源辐射案一审宣判
39位居民告省环保局一审败诉
法制网讯 记者李光明 安徽首例因担心医院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会影响周边居民人身安全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阜阳市39位居民状告安徽省环境局败诉。
阜阳市39位居民诉称,阜阳市肿瘤医院在原告居民楼附近建设和准备建设带有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CT机、X射线机等医疗器械。去年9月,安徽省环保局对阜阳市肿瘤医院的申请作出相关的行政批复,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并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复议。今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安徽省环保局的上述批复。居民们不服,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省环保局撤销相关行政批复。
一审法院认为,安徽省环保局作为安徽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阜阳市肿瘤医院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阜阳市肿瘤医院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按规定依据相关证据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评价。省环保局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勘验,技术评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据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39人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