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的吉祥物被确定为“团圆兔”,此消息刚传出,沈阳即有人将“团圆兔”作为商标提出注册申请。这是8月3日,记者在沈阳嘉华商标事务所了解到的。
据介绍,由中央电视台和厦门市政府共同举办的“海峡月·中华情”中秋双语晚会,将于今年中秋之夜举行,晚会的吉祥物被定为一只憨态可掬“团圆兔”。 7月31日,媒体刚一发布这一信息,就有一王姓先生来到嘉华商标事务所,要求把“团圆兔”三个字注册在18类皮具、箱包;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对于“团圆兔”商标是否可以注册,记者咨询了嘉华商标事务所的李所长。他认为,申请人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团圆兔”商标是可以的。因为,这几个字都是日常生活中是特别通用的词汇,不存在侵权和故意抢注别人特有名称等问题。如果没有人比王先生更早在这两个类别提出申请注册的话,那么王先生拿到“团圆兔”商标注册证,应该在预料之中。(吴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