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报载,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原所长罗耀星放着千万元赃款不敢用,只好装在塑料袋藏进出租屋发霉。这条新闻倒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对贪腐行为形成了某种程度的监督氛围,值得肯定。
想法让贪官不敢用贿金,是从“源尾”上反贪腐的措施,进行思想教育,使官不想贪;强化制度建设,使官不能贪;提高惩罚力度,使官不敢贪;改善经济待遇,使官不太愿贪。 就莫贪到手了。还有一个办法,使贪官不敢用贿金,这就是阳光法案,公布官员在上任前,任职期间和离任时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拥有的资产清单,贪官的非法收入,时时刻刻都能发生,是流量,难以监控。但是,贪腐积累所得都是存量,除非像罗耀星那样把钱都装进塑料袋等发霉,否则,只要暴露出你的资产总额,又说不清其来源,狐狸尾巴就跑不掉了。
这一要求对官员们并不过分,因为官员们是公仆,新西兰女总理说:想当官就别想发财,社会主义国家的公仆更应如此。
对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阳光法案还应推行得更广泛。一些垄断事业单位各级职工的收入也应公之于世。这些职工的收入和贪官受贿所得本质上完全不同,至少在法律上层面上应如此看。但是,两者在思想上都有“天然”的联系,都是拿了你不该拿的东西。试想,当一个电力公司的抄表员年收入10万元的资料公开后,不用纪委出面,公司老总即刻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任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