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湾东森新闻图片)
人民网8月4日电从今年年初就风波不断的台湾ETC(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案昨日出现大翻盘。台“最高行政法院”昨天以ETC甄选过程违反公益、平等原则等理由,撤销现在经营ETC的远通最优先申请人资格。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ETC的善后有两种可能:一是由行政当局收回营运,支付远通已投入的设备成本十八点五亿元;二是回到原点,重走招标程序,由ETC原来的申请人远通、宇通、宏碁三家厂竞争,重新甄选最优者。
台“最高行政法院”发言人刘鑫桢指出,远通是否须立即停办营运中的ETC业务,要由“高公局”依其与远通的契约处理。
面对“法院”判决,台“行政院长”苏贞昌昨晚决定三大因应对策:ETC政策继续、维护消费者权益、“政府”损失降至最低。
远通电收表示,希望当局尽快收回ETC,但目前为确保二十二万用户权益,会继续营运;若用户要求退卡退费,远通无条件接受。
行政责任方面,蓝营“立委”直接点名台“交通部长”郭瑶琪下台;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则表示,希望行政当局“依法”行事,尽快重新招标。
据了解,已经上路近半年、有二十二万用户的ETC涉及千亿商机,厂商竞争激烈,甄审过程风波不断。甄审结果,远通胜出,被评为次优申请人的宇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远通最优申请人资格。
今年二月十日,ETC上路才半个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远通的最优先申请人资格,由“高公局”重新“适法”协商,再选出最优厂商;宇通同时向台“行政法院”要求递补为最优申请人,但也遭判决败诉。远通、“高公局”及宇通都不服,提起上诉,昨天一并被驳回,全案已判决确定。
查看/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