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田文荟 实习记者 张玉宝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工人在已售房屋内大小便,业主拍照取证后要求开发商退房,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迈皋桥一名为“林景·瑞园”的楼盘。
今年6月,陈先生一次性付款在“林景·瑞园”购买了一套住房,该楼盘是由江苏通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通宇公司)开发的,合同上约定的交付日期是明年11月份。 但是在7月份,陈先生的爱人带亲属去参观住房的时候,竟然在主卧室的墙角发现有一堆粪便,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到现场后看到现场周围有很多虫子,散发出的异味简直让人窒息,他们当即就拍照片取证。同时他还向记者透露,这件事对他们全家在心理和生理上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只要一想到这一幕家人便恶心得吃不下饭。第二天,陈先生拿着在现场所拍的照片找到了该公司工程部要求退房,但是遭到拒绝。据陈先生说,通宇公司拒绝他的原因,是认为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不能在预售房内大小便,因此该公司并不构成违约。
记者随即与开发商取得了联系,他们表示该楼盘施工工程已经承包给了建筑方,粪便正是建筑方的工人所为。在接到陈先生的反映后,开发商组织现场的工人和工程负责人向陈先生道歉,但遭到陈先生的拒绝。同时该公司声称房子未交付之前还是半成品,即使陈先生房款已经付清也只能视为预付款。而对于陈先生提出的换房和退房要求他们是不能接受的,因为陈先生购房时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每平方米享受了100元的优惠,而目前基于陈先生的情况没有合适的房子给陈先生调换。不过,开发商向记者透露,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道歉,并且赔偿给陈先生一定的精神损失。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认为,虽然陈先生购买的是预售房,但是他已经交清全部房款,并签署购房合同,他和开发商之间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规定,其中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要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法规的规定,但是从陈先生的情况来看,他的情况显然不属于这些,因此他要求退房的理由不是很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