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宝艳
新报讯 见习记者曹宝艳近日,一起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官司在大港区人民法院的调节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王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经一审和二审,男方王某得到了女儿的抚养权,但女方刘某拒交孩子,双方对此难以达成共识,关于抚养权的落实问题浮出水面。
王某和刘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二人离婚后,经法院一审和二审,判决双方各自抚养一子一女,王某获得其女的抚养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将其女交给王某抚养。在这种情况下,王某及其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个人又不能采取强制的措施。据了解,王某与刘某感情发生纠葛后,刘某于其女三个月时就回娘家居住至今。其女是由爷爷奶奶从三个月大抚养至三岁,孩子与二位老人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面对积怨甚深的双方当事人,法院的执行人员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甚至找到刘某所在地的镇村两级组织协助执行,但一直没有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的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声言要采取过激行为,无奈,法院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只能果断地对王某采取了拘留的措施。在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又开始做刘某及其家人的工作,最后在法律的威慑下,刘某终于妥协,将孩子交给了王某。
<责任编辑:张焱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