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牟野)记者8月4日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治区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经过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上半年的低保资金支出资金7941.3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全面实行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自治区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了投入力度。原计划40万特困对象共需要低保金1.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拿8000万元,盟市、旗县拿7000万元。到7月初统计,自治区本级全年8000万元全部下拨,盟市旗县预算达9633万元,比原计划多列预算2633万元,保障人数达到405326人。截至7月10日,上半年的低保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共支出资金7941.3万元,人均半年救助标准达到195.9元,还有37个旗县(市区)实行了分类施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