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刘波实习生罗昊通讯员何林文/图)“你好,我要自首。”昨日凌晨3时,一名青年男子走进鲤中派出所东门警务室,交出一把匕首,声称他曾有抢劫的冲动,但又不想做犯法的事,所以“投案自首”。
这名叫小新(化名)的青年19岁,家在漳州。 他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奶奶一手拉扯长大。初中没毕业就外出做工了。四五年前,他来到安溪县城一家玩具厂做工,平均每月可以挣上900元。近一段时间,他的心情很坏,情绪糟糕。
8月2日,在安溪搭乘公交车时,他身上的700元被偷走。8月3日晚8时,他搭车来到泉州,身上60多元再次遭窃。身无分文的他,立即产生了“报复”冲动,想弄上一笔钱。此后,他冒雨在大街上游荡了6个小时后,最终放弃了“抢劫”的想法,走进警务室,交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自首”。
“他本质不坏,就是受了点刺激,一时冲动。”办案民警说,他们接到小新的投案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在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对他进行了教育帮助。
面对面希望警察制服我的冲动
昨天下午,在鲤中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小新,并同他进行了交谈。他说,当时,他无法克制自己想“抢劫”的冲动,只好走进派出所——
记者:为什么到泉州?”小新:不知道,近来情绪一直不大好。记者:情绪为什么不好?
小新:不知道……没办法实现理想吧?我已经努力了。我觉得,现在的生活真的没有意义,很苦闷,就想出来,没想到祸不单行,连续被偷了。
记者:被偷了多少钱?
小新:上次在安溪被偷了700元,昨天全都被偷光了。当时我可是身无分文,在泉州举目无亲,真不知道要去哪里。
记者:于是?
小新:你想想,心里多窝火啊,那可是我用血汗挣来的,就这样被人家偷走了。当时我就想,既然人家可以偷我的,为什么我不能抢人家的呢?
记者:那你做了些什么?
小新:我带了一把匕首,三四个月前买的。沿着大街走,想弄点钱。走着,走着,我总觉得不好,毕竟,我不想犯法啊。怎么办啊?我当时跟自己急,叫自己不要冲动,不要去做犯法的事。但脑海中冒出另一个念头,那就是弄笔钱。
这样的矛盾心理很痛苦,我想努力克制自己的冲动,用手砸墙,砸自己的脑袋,好像都不管用。这时我看到了警务室,又下着雨,我一身湿透了,于是走了进去,说要自首。
记者:你只有“抢劫”的想法,但并没有实施,为什么还要去“自首”?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小新:没办法了。我发现自己无法克制自己的冲动,甚至连自残都不管用(小新举起右手,小指、无名指的指肚有一道深深的血痕),这就是我用匕首自己割的。
我真的不想伤害别人,也不想做违法犯罪的事。我最后想,只有警察可以制服我的冲动,所以我就进去了。
记者:结果怎么样?小新:交出匕首那一刻,我放心了……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回家吗?小新:恩。有点想家。记者:家里有什么人?
小新:只有奶奶,60多岁……我没有爸爸妈妈,从来没叫过,只在照片上看到过他们。
记者:给奶奶联系过吗?
小新:以前经常给她打电话,问她身体好不好。她从小把我带大的,我也是为了她活着…… |